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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奶新标准引发争议 三大变化可能模糊乳品标准

2010-04-18来源:红薯信息网
核心摘要:  在“禁鲜”艰难执行之后,乳业又走入了另一个围绕定义和标准争论的怪圈,这次的焦点是国家正在制订中的新的《液体奶》标准(下称“

  在“禁鲜”艰难执行之后,乳业又走入了另一个围绕定义和标准争论的怪圈,这次的焦点是国家正在制订中的新的《液体奶》标准(下称“新标准”)。昨日,广东省奶业协会召集省内各家乳品企业针对新标准初稿展开讨论,协会、企业界人士对新标准中的一些变化提出了质疑。

  国家酝酿出台新液体奶标准

  记者了解到,目前,由国家质检总局、国标委委托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订的新的《液体奶》标准已完成初稿,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据有关方面透露,这个新的液态奶标准将取代原来的《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这两个标准,将这两个国家标准整合为一个国家标准。这个标准规定的液体奶的范围包括“纯奶”、“巴氏杀菌奶”、“调味奶”等产品,其中用“纯奶”代替过去的“灭菌乳”、“巴氏杀菌奶”。同时规定:本标准适用于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各种液态乳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新标准激起业界质疑

  在广东省奶业协会昨日召集的座谈会上,对新标准修订内容的质疑之声不绝于耳。

  广东省奶业协会会长王丁棉认为,这个标准不提“灭菌奶”和“鲜奶”,看似公允,实际是把标准模糊化,混淆了这两种产品的差别。所谓的“禁鲜令”实际上是一个《指南》,是对《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一个解释的宣讲材料,它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这个国家标准一旦制定颁布,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必须不折不扣执行的。

  南昆山乳业有限公司罗总经理表示:“新标准怎么能将巴氏奶、灭菌奶等根本不同类别的奶都笼统地归并为一类,这必然导致混乱。”

  广东燕塘乳业有限公司检测中心主任杨爱君认为,新标准中对产品质量指标的调整,尤其是亚硝酸盐、硝酸盐检测项目的取消,会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三大变化或将模糊乳品标准

  广美香满楼畜牧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冬青指出,其实新标准最受质疑的地方突出体现在其内容相对老国标的三大变化上,即在术语和定义中模糊了原料来源,在产品分类中对不同类产品名称规定的混淆,及对产品质量标准指标区间模糊化和标准降低,这些变化实际上全面打乱了既有标准,很可能使乳业发展进入无标准状态,从而引发混乱。

  据悉,目前广东、江苏、四川、重庆、北京、广西等省市奶协正积极召集当地专家、企业代表开会研究新标准,由于大家提出许多质疑,各地奶业协会决定在征求意见后将各界反映的主要问题集中上报国家相关部门,以便在制订这个标准时提供参考。

(责任编辑:中国红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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