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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

2010-04-18来源:红薯信息网
核心摘要: 1月21日,省公安厅治安局与省农林厅政策法规处在南京联合召开了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省畜牧兽医局、南京市农林

    1月21日,省公安厅治安局与省农林厅政策法规处在南京联合召开了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省畜牧兽医局、南京市农林局、南京市公安局和栖霞区公安分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随着农资打假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全省农资市场秩序稳中趋好。据统计,2004年全省农业系统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4088起,移送司法机关15人;2005年查处案件3309起,移送司法机关16人;2006年查处案件3203起,移送司法机关6人;2007年查处案件2803起,移送司法机关6人。从一个侧面说明全省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持续好转。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和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做到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有力地打击了制假售假违法分子,促进了全省农资市场秩序的好转。

    会议就推动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进一步紧密衔接进行了研讨交流。一是加强学习,强化能力建设。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今年上半年省农林厅将举办培训班,请公安机关专家讲课。不断增强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对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案件,按规定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禁以罚代刑。二是加强沟通,强化证据收集。从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的全局出发,建立健全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机制,更好地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整体优势。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强化证据的收集,进一步提高移送案件线索的质量。三是加强调研,强化预警工作。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要对本地农资供求等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对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排查摸底,及时掌握动向,仔细梳理线索,深挖制假源头,及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

    会议还通报了有关移送的非法制售农资案件情况,对下一步侦查工作进行了研究。

(责任编辑:中国红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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