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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再出农机供油便民新举措

2009-04-15来源:红薯信息网
核心摘要:  5月20日,江苏省农机局、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农业机械作业用油灌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对插秧机、机动植保机等以汽油机

  5月20日,江苏省农机局、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农业机械作业用油灌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对插秧机、机动植保机等以汽油机为动力的农业机械作业用汽油灌桶的管理。这一供油保障政策是继“农机双优卡”之后,该省出台的又一农机供油便民新措施。

  为确保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的安保工作,4月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公告》,要求严格控制加油站成品油的罐装零售。省农机局及时与省安监局协调,联合出台了农业机械作业用汽油灌桶的管理措施:

  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向石油供应企业、社会加油站提供插秧机、机动植保机主名单和身份证号码,机手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加油站,由加油站审核合格后,方可实施灌桶;或者由各乡(镇、街道)农机主管部门或机手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核准插秧机、机动植保机等农业机械作业用油量和作业时间段,并出具供油证明,机手凭供油证明携带身份证和符合安全要求的金属容器到加油站,由加油站审核合格后,方可实施灌桶;每台插秧机或机动植保机作业用汽油灌桶,日加油量不得超过20升,乘座式插秧机日加油量不得超过30升。

(责任编辑:中国红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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