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灵山县在县城召开全县林改2010年第二次促进会,部署下一阶段的林改工作,力争六月底前完成林改主体改革任务。
至5月23日,灵山县外业勘界面积229.17万亩,占全部林改任务的88.2%;登记录入面积200.7万亩,占全部林改任务的77.2%,其中已核发林权证192.22万亩,均山到户面积150.04万亩,均山率74.8%。为力争六月底前完成林改主体改革任务,该县以“全区十大林改质量标兵县”评比活动为契机,坚持“四不”原则即不走过场、不违反法律和规定程序、不违背农民意愿、不损害农民利益,千方百计提高均山率和调处率。对在改革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数字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确保全县林改成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群众和社会的检验。为此,该县抽调县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的干部充实林改督查组,县委书记、县长带头深入镇村督查落实。
同时,采取“抓后促先”、“抓大促小”的办法,全县突出抓集体林地面积在15万亩以上的林改大镇和均山率仍低于70%的林改弱镇,各镇抓林改大村和林改弱村,千方百计把进度赶上来。县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十天一次调度”,坚持领导约谈制度,对连续两次被调度的镇,县委主要领导约该镇党委书记、镇长谈话。该县决定在7月上旬组织拉网式的检查, 6月30日前核发林权证面积未达到林改全部任务85%的镇,书记和镇长必须书面向县委、县政府说明原因,分管林改的领导接受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