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旱情的持续发展,南华县城镇供水日趋紧张,为保证水源地水质符合人饮标准,近日,该县认真清理部分水库坝塘水产养殖,解决因水产养殖户投放农家肥、化肥饲养水产品导致水体污染问题,确保人畜饮水安全。
一是将兴隆坝水库、罗家冲水库、龙山水库、老厂河水库、羊先冲水库、龙街水库等6座涉及人畜饮水、水源地保护区及作为人畜饮水备用水源的水库坝塘列为禁止开展渔业养殖生产水库,全面保证水库水体质量。二是将旅游开发区域、320国道和广大铁路沿线、人口密集地域及具有“窗口”效应地域的水库坝塘列为只能养殖清水鱼水库,即允许少量投放鱼苗、鱼种,禁止施肥、投饵,保证水体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上述水库中,已签订承包合同或协议的,由水库坝塘管理单位与养殖户于2010年6月30日前解除和更改合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