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被私人开垦,胶南市藏南镇庄家口山上的160株黑松防护林被毁(本报曾于6月17日报道)。经过有关部门调查取证,7月16日,胶南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叫停了毁林开发项目,对当事人处以26177.5元的罚款,并责令其补种480株林木。
“我们村野家口山上的毁林在建项目终于停工了。”16日上午,在村民的陪同下,记者再次来到此前施工的野家口山,当初野蛮伐木的施工现场已不见了,可惜的是被毁林地已经不能复原了。胶南市林业局森林公安负责此案的王科长介绍说,6月16日,他们接到村民举报称野家口山山神庙附近的大片林地被人私毁,其中不仅包括用途林还包括防护林,接到举报后,森林公安便成立了专案组,在之后的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他们连同林业部门技术科,在村民的带领下,对山上被毁林地面积一平米一平米丈量,对所毁树木一棵一棵地数。
最终在7月14日确认,野家口山上的在建项目没有获得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毁林者为庄某某,是该村村民,经营一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据庄某某自称,他毁林是为了建设管护房,为了建管护房,他还私自开路、挖电线杆坑。从2010年春节到6月中旬,庄某某雇用施工队私自开垦林地2308.5平方米,私自占用林地215平方米,砍伐黑松160株,总价值2067元。
随后,森林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对庄某某进行了处罚。由于庄某某私毁防护林,对其处以林木价值五倍的罚款10335元;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共计11542.5元;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共计4300元,所有的罚款共计26177.5元;最后还责令庄某某补种三倍被毁防护林林木的数量,共计480株,停止在建项目,并于2010年12月底之前将所毁山地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