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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办好 确保农民受益

2010-07-14来源:红薯信息网
核心摘要: 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以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成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最主要的投入方式。2000年至2008年的9年时间里,我省通过一事一议筹

    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以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成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最主要的投入方式。2000年至2008年的9年时间里,我省通过一事一议筹集资金26.42亿元,筹集劳务8.48亿个标准工日,这些投入有效地促进了村级公益事业的发展,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现在,中央对村级兴办公益事业建设实行财政奖补政策,为促进一事一议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我省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将紧紧抓住这个机遇,认真履行好自身的职责,与相关部门一起,共同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真正让农民受益,切实把好事办好。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构建政府支持下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有效开展的重要举措,是为广大农民群众造福的民生工程。我省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作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指导和监管部门,将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力量,配备精干的工作骨干从事这项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主动与综改、财政等部门协作,共同制定工作规则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确保职责内的工作不出任何问题。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省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掌握政策,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适用范围、议事范围、筹资筹劳对象、限额标准、以资代劳、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项目审核、资金劳务的筹集、项目管理等方面政策的宣传培训和操作指导。

  结合实际,引导基层积极探索创新,为深入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积累经验。对于建制村中部分群体受益的项目,由村民小组或以自然村为单位民主议事;对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分村议事,联合共建;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的项目,实行一次议事,分年实施;对于不便召开村民会议议事的,经村民会议授权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对于筹资确有困难的,经村民自愿申请,允许以工折资,或以物料折资。

  审核议事项目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重要环节,乡镇农经部门按职责对村级申报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按职责对经乡镇政府初审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进行复审把关。在初审和复审一事一议议事项目时,对村民急需、要求强烈的项目,优先回复;对超出议事适用范围、违反民主议事程序、超过限额标准的议事项目和属于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的项目,不列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兴办村级公益事业要量力而行,对突破筹补总额的项目,不予批准,防止增加新的村级债务。

  对一事一议议事项目实施专项检查和审计是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必须狠抓落实。在专项检查和审计中,对未按一事一议规定程序初审、复审的议事项目,坚决予以制止;对违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畅通信访渠道,对农民群众信访反映突出、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为规范财政奖补项目筹资筹劳的操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在参与指导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情况公示制、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理和养护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一事一议财务管理和账目公开制度。指导村级组织将筹集资金和奖补资金实行单独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及时向村民公布,接受监督。村级财务由乡镇农经部门管理的,乡镇农经部门按要求管理好“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并做好与财政部门奖补的衔接工作。探索建立一事一议档案管理制度。乡镇将一事一议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方案、奖补项目的申请表等原始材料汇总归档,对一些重点奖补的项目和基础数据,县里建档立册,实行规范管理。

(责任编辑:中国红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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