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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 农业部联合公告 第 63 号

2009-07-07来源:红薯信息网
核心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公 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 2009年第63号 波兰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已向世界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公 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

2009年第63号

波兰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已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消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根据我国对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状况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波兰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生产和加工的禽类及其产品。

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950号同时废止。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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