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311-67263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860号公告

2007-07-28来源:红薯信息网
核心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860号   鉴于巴西已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消灭亚马逊州、南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860号

  鉴于巴西已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消灭亚马逊州、南大河州、南马托格罗索州的新城疫疫情,根据我国对巴西上述三州新城疫疫情状况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巴西上述三州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口的有关产品应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生产加工的。

  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687号、705号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明发[2005]46号同时废止。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烟薯14

上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862号公告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