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0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4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我部审查批准,现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序 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1 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免责声明
- •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 条相关评论